截至2011年12月中国航天基金会合作伙伴名录

文章来源:【中国航天基金会】时间:【2012-01-07】

截至2011年12月中国航天基金会合作伙伴名录
(2011年12月)

截至2011年12月,中国航天基金会经国家航天主管部门批准,用“中国航天”、“中国神舟”依法开展冠名赞助,作为甲方我会先后与以下企业等乙方开展了合作。
一、目前在合作期内的企业
1、2003年4月,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蒙牛”牛奶等乳制品为“中国航天员专用产品” 荣誉称号,有效期至2009年10月底;有效期6年。2009年12月31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第二次与该公司合作,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在国内生产的蒙牛液态奶(常温、低温)、酸奶、奶粉、冰淇淋、奶酪、奶茶(不含奶糖)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冠名用语。合作期五年,有效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
2、2003年10月,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载人航天工程赞助商” 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农夫山泉”包装饮用水为“中国航天员专用饮用水” 荣誉称号。有效期6年;2009年10月30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第二次与该公司合作,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称号,授予该公司在国内生产的农夫山泉天然饮用水(饮料除外)为“中国航天专用饮用水”。合作期五年,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10月29日。
3、2004年12月,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旗下长城润滑油公司生产的润滑油、脂及汽车养护用品为“中国航天专用(选用)产品”荣誉称号,有效期5年;2009年12月28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第二次与该公司合作,合作期五年,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旗下润滑油分公司为“中国航天事业战略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长城润滑油公司生产的润滑油、脂及汽车养护用品为“中国航天专用(选用)产品”荣誉称号。合作五年,有效期截至2015年10月31日。
4、2005年8月31日,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福建匹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匹克”运动鞋、运动服为“中国航天专用(选用)运动鞋、运动服”称号,有效期为三年。2008年1月,中国航天基金会再次与福建匹克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福建泉州匹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合作,授予福建泉州匹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匹克”运动鞋、运动服为“中国航天选用运动鞋、运动服”称号,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有效期为五年。
5、2011年12月12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第四次与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乙方生产并依法上市的国珍牌系列保健食品(具体为:松花粉、松花粉片(无蔗糖型)、破壁松花粉、竹康宁片、松花参宝片、松花钙奶粉、松花伴侣片、松花木寡糖颗粒、靓颜胶囊、磷脂大豆异黄酮软胶囊、葡萄籽VE 软胶囊、番茄红素软胶囊、双松片)为“中国航天专用保健食品”冠名用语;授权乙方生产并依法上市的其他营养品(具体为: DHA亚麻籽油软胶囊、胶原蛋白片、大蒜油软胶囊、松花果蔬粉、松花能量饼、清源纳豆压片糖果、天赐余甘压片糖果、竹珍口腔清新喷雾剂)为“中国航天选用产品”冠名用语;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有效期为五年。
6、2006年12月22日,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江苏太阳雨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称号。授予江苏太阳雨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江苏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并授予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季沐歌”牌太阳能热水器等热利用产品及配套产品、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套产品上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 冠名用语,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06年12月22日至2010年4月30日。有效期为叁年又四个月。2009年8月6日,中国航天基金会再次与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授予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 “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称号,授予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季沐歌”牌太阳能热水器等热利用产品及配套产品、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套产品上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 冠名用语,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有效期至2014年10月30日。
7、2007年5月9日,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燃气具、电热水器、抽油烟机、消毒柜四大类产品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的冠名用语和中国航天商用标志,乙方获得的冠名用语在燃气具、电热水器、抽油烟机、消毒柜四大类产品领域内具有唯一性。生效时间为2007年5月9日至2010年11月8日(含合同期满后六个月的产品滞销期)。2009年12月31日,中国航天基金会再次与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授予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 “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称号,授予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气具、电热水器、燃气与电集成热水器、抽油烟机、消毒柜五大类产品享有“中国航天专用产品”的冠名用语,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有效期至2013年5月19日。
8、2003年10月,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中国航天标志特许企业”,授予“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为 “中国航天标志特许产品”,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商用徽记。该协议期满后,双方于2007年4月续签了合作协议。中国航天基金会授权“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并依法上市的盼盼牌薯片、蛋黄派、虾条、荷兰豆、麦香鸡块、香辣鸡味块、墨西哥鸡味卷、爆米花、米饼、米糕等米制品、果冻、法式小面包、瑞士卷、饼干、瓜子炒货、地瓜制品、芋头制品、南瓜制品、糖果、饮料、紫菜、泡菜等系列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的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和广告宣传上使用中国航天标志,并授权乙方为“中国航天标志特许企业”,其产品使用“中国航天标志特许产品”冠名用语。有效期截至2012年10月底,有效期为五年又六个月(含合同终止后六个月的产品滞销期)。
9、2007年12月,中国航天基金会会与北京天吉星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天吉星”牌护眼护脑灯系列产品上为“中国航天专用产品”称号并使用中国航天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合作时间为5年
10、2008年7月 11 日,中国航天基金会与北京华美倚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支持商”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销售的倚兰家用、商用、工业用水设备产品使用“中国航天专用水处理产品”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08年7月1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有效期为壹年。2009年8月12日,中国航天基金会再次与倚兰(北京)环保净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销售的倚兰家用、商用、工业用水设备产品使用“中国航天专用水处理产品”冠名用语,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有效期至2012年10月31日.
11、2008年9月 19日,中国航天基金会与苏州诺伊曼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销售的诺伊曼零压力记忆绵系列产品为“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08年9月19日至2010年9月18日。2010年9月 2日,中国航天基金会与苏州诺伊曼实业有限公司再次签署了4年的合作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9月1日。
12、2008年10月 27 日,中国航天基金会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Great Wall 长城”品牌计算机及外设产品(包括显示器、电源、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打印机等产品)、“Great Wall 长城”品牌消费电子类产品【包括信息终端、数码相框、无线摄像头(计算机配套使用产品)、海量数字存储器、U盘、移动硬盘、无线WIFI等产品】、“易拓”品牌硬盘以及甲方认可的其他产品为“中国航天专用产品”荣誉称号。生效时间为2008年10月27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3、2009年3月25日,中国航天基金会与上海荣泰健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荣泰牌按摩健身系列产品使用“中国航天专用健身器材” 、“中国航天专用保健器材”、“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冠名用语。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注册商标。生效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至 2012 年 4 月25日止。
14、2009年7月31日,中国航天基金会与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在国内生产的梦娜袜业旗下品牌(国外品牌及对外贴牌除外)男士系列袜子产品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冠名用语及上述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在国内生产的梦娜袜业旗下品牌(国外品牌和对外贴牌除外)女性棉袜及运动袜子使用“中国航天选用产品”冠名用语及上述荣誉称号,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有效期至2014年10月30日止。
15、2009年12月19日,中国航天基金会与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澳阳牌铝型材和澳普利发(OPLV)门窗产品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冠名用语,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合作时间为叁年,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16、2010年9月8日,中国航天基金会与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金立牌”系列手机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冠名用语及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10年9月8日至2013年12月31日。
17、2010年9月26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甲方)与盼盼安居门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盼盼牌、晶晶牌、波特意特牌系列安全门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冠名用语及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0日,有效期为叁年。
18、2010年11月17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甲方)与山东耶莉娅服装集团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耶莉娅牌” “yeliya” “梦丝卡特牌” “muscat”西装、大衣、休闲服、户外服的系列服装服饰(均不含运动服装、童装)产品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冠名用语及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10年11月18日至2014年8月30日。
19、2010年12月15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甲方)与山东泰山生力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泰山牌”五岳独尊白酒、泰山特曲白酒为中国航天冠名产品,并授予该冠名产品“中国航天专用庆功白酒”(亦可简称“中国航天专用庆功酒”)、“中国航天选用庆功白酒”(亦可简称“中国航天选用庆功酒”)冠名用语及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有效期为2010年12月15日至2013年12月15日。
20、2010年12月16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甲方)与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CASKA卡仕达”品牌的车载导航产品、车载智能信息系统产品为“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有效期为2010年12月16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1、2010年12月18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甲方)与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新中源”牌建筑陶瓷产品为“中国航天专用建筑陶瓷产品”、授予该公司生产的“新中源”牌卫浴陶具、热水淋浴的配套配件设备(热水器除外)、卫浴配套五金产品(均不含家用电器产品)为“中国航天专用卫浴产品”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有效期为2010年12月18日至2012年12月18日。
22、2011年3月28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甲方)与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第二次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及相关联企业生产或销售的创维牌、skyworth牌、skyworth创维牌电视机、LED大屏幕(品牌同上)、安防监视器(品牌同上)三大类产品(上述三大类产品均不含计算机类配套产品)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冠名用语及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0日。
23、2011年5月18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甲方)与山东华兴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在合作期内,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生产的“华兴”牌纯棉纱线、麻棉纱线和乙方旗下山东华兴海慈新材料公司生产的“海斯摩尔”牌壳聚糖纤维材料以及乙方旗下北京华兴海慈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海慈蜜语”牌内衣(不含袜子)三大类产品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冠名用语及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截至2014年10月31日。
24、2011年8月1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甲方)与上海波司登国际服饰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在合作期内,甲方同意乙方生产的“雪中飞”牌羽绒服以及乙方旗下的“康博”牌、“冰洁”牌羽绒服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冠名用语及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
25、2011年9月1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甲方)与福荣堂翡翠珍宝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支持商”荣誉称号。在合作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在企业宣传中使用上述荣誉称号及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26. 2011年9月23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甲方)与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合作期内,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同意乙方生产的“福临门”牌调和油系列,包括:天然谷物调和油、藻油DHA调和油、脂肪酸均衡调和油三款产品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产品”、“中国航天专用食用油”、“中国航天专用调和油” 冠名用语,并有权使用“中国航天商用标志”;同意乙方生产的“福临门”牌藻油DHA调和油使用“中国航天专用藻油DHA食用调和油”冠名用语,并有权使用“中国航天商用标志”。同时,甲方同意授予“福临门”品牌除上述三种调和油以外的其它所有食用油、大米、面粉、杂粮(包括:绿豆、黄豆、小米、红豆、糯米、黑米)、爱味鲜特级酱油产品为“中国航天选用产品”冠名用语,并有权使用“中国航天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7. 2011年12月19日,中国航天基金会(甲方)与北京海林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甲方授予乙方“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甲方同意乙方设计生产的海林建筑节能综合系统(具体包括:海林中央空调节能系统,海林供热采暖节能系统和海林太阳能节能系统三个分系统)为冠名产品,授予海林建筑节能综合系统使用“中国航天专用建筑节能综合系统”冠名用语及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授予上述三个分系统分别使用“中国航天专用中央空调节能系统”、“中国航天专用供热采暖节能系统”和“中国航天专用太阳能节能系统” 冠名用语及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有效期内在甲方所授予的航天冠名企业中乙方获得的上述冠名用语在建筑节能综合系统(包括中央空调节能系统,供热采暖节能系统和太阳能节能系统三个分系统)行业具有唯一性。生效时间为2012年1月9日至2015年4月9日,有效期为三年又三个月。
二、已经终止合作的企业
1、2003年10月,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标志特许企业”,授予“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客9维生素夹心糖、雅客牌巧克力为“中国航天标志特许产品”,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商用徽记。有效期均为3年。该合作已于2006年12月终止。
2、2003年11月,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香港)查氏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纺织面料和成衣制品为“中国航天员专用成衣制品”荣誉称号。有效期4年;该合作已于2007年11月终止。
3、2005年3月,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为“中国航天专用(选用)产品” 荣誉称号,有效期1年。该协议已于2006年6月终止。
4、2005年8月30日,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中国广东大印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乾隆御酒为“中国航天专用庆功酒”称号,有效期为三年。应该公司要求并经双方协商,该协议已于2006年10月终止。
5、2005年9月30日,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神舟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铝材为“中国航天专用铝材”称号,有效期为一年。该协议已于2006年9月终止,其产品滞销期也于2006年12月终止。
6、2003年3月,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员佩戴手表供应商” 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飞亚达手表为“中国航天员佩戴用手表”、“飞亚达航天表”、“‘神舟’表”荣誉称号。有效期6年;该协议已于2009年10月终止。
7、2006年12月1日,中国航天基金会授予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的铝型材产品使用“中国航天专用铝材”冠名用语,并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有效期为叁年。该协议已于2009年11月终止。
8、2008年9月 8 日,中国航天基金会与哈尔滨三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销售的好状态牌营养功能性系列饮品(即为:好状态植物蛋白饮品240ml高肽含量型、好状态2008植物蛋白饮品338ml、好状态2008植物蛋白饮品240ml、好状态网友、好状态泡腾片、好状态泡腾颗粒)为“中国航天专用产品”,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08年9月8日至2009年9月7日,有效期为壹年。后经协商,将有效期延长至2010年3月10日。 该协议已于2010年3月31日终止。
9、2008年9月 15 日,中国航天基金会与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予该公司“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称号。授予该公司生产、销售的心相印品牌旗下所有生活用纸系列产品(包括干纸巾和湿纸巾,具体品项包括:手帕纸、面巾纸、卫生纸、餐巾纸、厨房用纸、擦手纸、湿巾等)的冠名用语为“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和“中国神舟专用产品”,授予乙方生产、销售的安而康品牌成人纸尿裤、纸尿片、卫生垫产品的冠名用语为“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和“中国神舟专用产品”。并允许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安乐、安尔乐、安儿乐、七度空间、美媛春、丽芙卡、亲亲(其中亲亲品牌不得使用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等品牌系列产品包装上使用“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 称号及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商用标志。生效时间为2008年9月15日至2011年9月15日,有效期为叁年。2011年6月,双方商定并增加《补充协议》,甲方同意乙方在合作期内生产的产品销售期延长至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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