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航天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国家航天主管部门授权,中国航天基金会是我国航天领域对外募捐、接受捐赠的合法组织,凡要求以载人航天工程名义进行命名、冠名的捐赠,由中国航天基金会统一归口管理。据此,中国航天基金会报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并经工商广函字[2003]第171号批复,中国航天基金会依法对企业及产品开展“中国航天专用、选用产品”及“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赞助商、支持商”等冠名赞助许可工作,并依法拥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注册的“中国航天商用标志”(英文名为China Space Business Logo)的所有权。
截止目前,与中国航天基金会合作的单位(在合作期内)有:
中国航天基金会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马勇律师郑重声明:未经国家航天主管部门批准及中国航天基金会正式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擅自使用“中国航天专用、选用产品”及“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赞助商、支持商”等冠名赞助的权利,否则均属侵权行为。中国航天基金会将保留所有相关法律诉讼之权利。
特此公告
中国航天基金会
二О一О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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